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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宝坻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公告

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8 01:05 2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天津市居民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本科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人员或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其他资格证均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材料;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考岗位查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试。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护士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设置本岗的医疗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备案

  将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及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十)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它

  1.此次招聘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各科室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后5年内,不可调出我区卫健系统。

  附件:《2019年天津市宝坻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天津市宝坻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
城区外基层医疗机构 岗位 所学专业 考试专业 人数 学历 其他要求
岗位一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5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二 临床医学 6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临床执业资格
岗位三 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 中医 5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四 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 1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医执业资格
岗位五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医学 10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六 口腔医学(技术) 2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口腔执业资格或口腔专业技术资格证
岗位七 医学影像学 医学影像学 7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八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4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九 医学检验(技术) 3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医学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证
岗位十 药学 药学 3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十一 药学及相关专业 3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
岗位十二 中药学 中药学 5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十三 中药学 1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
岗位十四 护理 护理 3 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十五 护理 2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护理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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