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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要求

中医师承专长 2024-11-26 07:53 7


一、各有关单位报名流程按照往年规定执行。

根据原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规定和原省卫生厅《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辽卫函字[2009]456号)要求,从2014年起,我省三级医院和县医院工作的临床医师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将于2016年结业的学员(由省卫生计生委提供名单),可先报名参加2016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必须在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聘任;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参加培训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三级医院和县医院工作的临床医师,不得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2月3日,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2月3日,2月4日考试办进行数据处理,不予审核。网上报名后所在单位持《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学历资历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花名册一份().统一到市卫计委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市人社局考试办进行现场确认。

各单位要对《申报表》认真审核,并在相应位置盖章签字。各县区要在报名单位名前加各县区名称,区县人社局、卫生局共同认定。其他单位要统一名称。对《申报表》各项目填写不全、不对、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审查。

四、报名条件继续执行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

士级:中专 从事医学工作满一年

师级:中专 从事士级工作满五年

大专 从事医疗工作满三年

本科 从事医疗工作满一年

中级:中专 从事医师工作满七年

大专 从事医师工作满六年

本科 从事医师工作满四年

硕士 从事医师工作满二年(在校期间不视为从事医师工作)

博士 毕业

有执业资格限制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五、各单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为:市直单位2016年1月16日- 21日,中国医大、辽宁中医、省直、部队医院、厂企医院和县区2016年1月22日-2月3日(周六、周日提前预约)。

    六、各单位报名确认时需提供本单位中、初级报名人数。

七、各单位通过卫生局资格审核后,必须将《申报表》按照级别依次分开排放后送交考试办。

八、由于针式打印机打印的条形码激光扫描设备无法识别,为了不影响考生报考进度,考生打印《申报表》时应优先选择使用激光打印机,避免使用针式打印机。各单位审核报考人员时,禁止在《申报表》网报号和条形码处加盖公章。

九、各单位要提醒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必须严格按照报名规定的照片尺寸、照片文件大小、照片图像格式和例图的清晰度上传照片(要求使用白色背景的证件照,禁止使用风景照或生活照)

十、国家卫计委从2011年起对所有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检查,对照片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省卫计委将通报各市卫生和人社部门,并重新统一上传符合规定的照片。对不符合照片要求的报考人员,各单位须按照《资格考试照片更改登记备案表》要求填写打印,并在背面复印身份证。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考试照片更改登记备案表》、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待更改照片电子文件到市卫生局人事处审核。

十一、各单位收取《申报表》时必须核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正确,应提醒报考人员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提交,《申报表》必须为修改后最后打印版本,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

十二、为确保报名数据安全、准确、有效,各单位将《申报表》报送至考试办后将进行登记保管。各单位《申报表》网上审核之前如果有增补报考人员,必须重新提交《报名统计表》,《报名统计表》需加盖公章。对正在网上审核和已经网上审核完成的单位,如有增补报考人员,考试办将于2016年2月3日统一办理。

十三、2013年起中国卫生人才网网上报名时对“姓名”字段增加了“生僻字字库”,考生姓名中如果包含生僻字可在“生僻字字库”中选取相应汉字。各单位应将用拼音进行代替的考生进行登记,上报考试办统一处理。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请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并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尤其各县区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不漏人漏单位,平稳顺利的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照片更改登记备案表

 

 

 

沈阳市人社局职称处

沈阳市卫计委人事处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附件1: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照片更改登记备案表

单位:                    (正面)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待更改照片打印处)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沈阳市卫生局人事处

审核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照片录入

 

照片复核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照片更改登记备案表

(背面)

 

 

 

 

(身份证正面复印处)

 

 

 

 

 

 

(身份证背面复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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