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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意见

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8 02:34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政协调查研究更加规范有序、扎实有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中办发〔2018〕20号)、《全国政协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政全委发〔2015〕8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意见》(津党发〔2018〕15号)精神,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

  1.做好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是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基础环节。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参政议政不行政、协商建言不决策、民主监督不强制,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这就要求人民政协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贯穿于履行职能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摸实情、建真言、献良策,有效服务党政领导决策施策需求,努力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在津沽大地扎实实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市委工作部署,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2.做好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是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的着力点,抓住民生领域重要问题资政建言,协助党和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这就要求各级政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及时了解各界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所思所盼,以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诉求、真心解决群众困难的政治担当履职尽责,努力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画出民心民愿的最大同心圆,凝聚起强大的正能量。

  3.做好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是强化政协委员履职本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途径。调查研究是委员履职的基本功,无论是参与协商讨论还是提出批评建议,无论是撰写政协提案还是反映社情民意,都要建立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只有通过调研了解真实情况,亲自“解剖麻雀”寻找问题症结,才能正确认识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才能增强政治素质和全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紧密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履职尽责,真正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始终无愧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调查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4.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扎实实践、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在天津贯彻落实开展调查研究。要坚持从政治上研究和把握问题,注重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分析思考问题,自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大政方针同天津实际结合起来,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重大问题,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紧扣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开展找差距调研工作。要正确认识天津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和任务,自觉对照“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找差距,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抓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多做专业性、对比性研究,多提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使政协调研工作更加契合中心任务、符合决策需要、体现人民心声,做到市委有号召、政协有行动,市委有部署、政协有落实。

  6.紧紧围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新时代政协工作质量开展调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践导向,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开展远程协商、拓宽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如何强化委员履职管理、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如何调整界别设置、充分体现人民政协包容性和界别代表性,如何推动机关工作提质增效等事关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在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中实现履职创新,推动政协工作跟上新时代、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三、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和成效

  7.科学确定调研选题。每年年初,依据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市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等,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和机关各部门有针对性选择调研题目,分别梳理后送市政协研究室汇总。研究室在综合平衡后,提出各选题责任部门和重大调研课题建议,形成市政协年度调研计划草案。调研计划草案经中共天津市政协机关党组、市政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报中共天津市政协党组、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主席、副主席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研题目,纳入调研计划。

  8.精心做好调研准备。各调研选题责任部门围绕调研课题,提前搜集相关背景资料,在此基础上拟定具体调研方案,内容包括调研题目、调研目的、时间地点、调研重点、进度安排、组长人选、调研提纲、成果转化方式、新闻报道安排、后勤保障等。在确定调研点位时,要坚持唯实求真,强化问题意识,既安排具有典型性经验的地区、单位、项目,也要调研自然条件差、工作基础差、情况复杂困难大、群众意见比较多的地方,尽量减少主观因素影响。

  9.优化调研队伍构成。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重要调研活动可邀请联系相关专门委员会或界别的市政协领导带队。调研组成员以相关专门委员会或界别的委员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吸收专家学者等参加。要以选题为纽带,有关专门委员会之间、界别之间配合调研,与民主党派联合调研,与智库合作调研,与区政协协同调研。要发挥市政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咨询委员会在调研工作中的优势作用。

  10.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开展调查工作必须放下架子、俯下身子,通过深入基层和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实情、体察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在实地调研之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次情况通报会,邀请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情况,使调研组成员尽可能多地掌握现实情况。要注意把座谈研讨、走访调查、蹲点调查、跟踪调研、发放问卷等传统方法与大数据、网络调查等现代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调研成效。

  11.认真组织研究论证。调研后期或结束后,应安排调研组内部总结会,对调查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分析、综合,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可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咨询论证,搞好综合分析和对策研究。调研结束后一般应在两周内完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反复推敲,做到文风朴实、言简意赅、观点鲜明、言之有物。调研报告定稿后,由组长签字并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审示。

  12.及时推动成果转化。可利用建议案、提案、政协信息、重点课题成果汇编等形式反映调研成果,也可推荐在市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双周协商座谈会或专题协商会上发言,为党政领导决策施策提供参考。重大课题调研报告应报请中共天津市政协党组会议或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以市政协正式文件形式报送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应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跟踪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调研成果的批示情况和有关部门对委员意见建议的吸收运用情况,并及时向调研责任部门反馈。

  四、明确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调查研究制度化、常态化

  13.坚持和完善重要决策论证制度。要把搞好调查研究作为中共天津市政协党组谋划和开展工作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前的咨询、协商、酝酿机制,完善议事决策的方法和程序,提高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凡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分管党组成员和相关部门事前应当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提出决策建议,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14.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市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少于2个月,并牵头完成1至2个重点调研课题,形成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要做到在确定调研题目、提出调研方案、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实情、分析研究调查材料、撰写调研报告等各环节亲力亲为,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作好表率。市政协机关局级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调研时间和调研任务。坚持市政协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保证每年有一定时间开展蹲点调研、推动工作。

  15.切实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搭建履职平台、完善联络服务、创新管理机制等举措,不断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政协委员要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履行政协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现自我教育和提高综合素质的基本方法,积极参加政协专题调研或视察活动,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或会议发言,提交高质量政协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以履职实绩诠释委员责任。

  16.推动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关于在市政协机关开展“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查研究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活动的工作方案》,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把调查研究作为学习、亲民、尚能的重要途径,迈开步子、走出院子,通过开展“五个一”、“三进三查三促”等活动,强化敢于吃苦、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主动作为的专业精神,提升高质量办文、办事、办会的水平,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五、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调研工作纪律

  18.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机关各部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调研统筹,坚持轻车简从,做到务实高效,坚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调研组织者和参与者要如实记录、客观分析、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切实以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把调研工作做细做实。

  19.严格遵守中共天津市委提出的“九不准”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不组织浮光掠影、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调研,不组织下车伊始、一通指示的“钦差大臣”式调研,不组织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嫌贫爱富”式调研,不组织“金牌路线”“对台词、演话剧”的安排式调研,坚决不做先入为主、以偏概全、避实就虚、回避矛盾,摆假现场、树假典型、编假情况、造假数字的事情,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迎来送往、兴师动众,不接受超标准接待、收受礼品和土特产,不搞借机旅游、借公事办私事,不搞扎堆调研、增加基层负担、提与调研工作无关的要求、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

  20.依纪依规监督问责。市政协各级中共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在调查研究工作中树立正确鲜明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行为取向,引导和推动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严格遵守调研工作纪律,改进调研工作作风,提高调查研究实效。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调研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的及时批评纠正,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开展

  21.加强调研工作领导。充分发挥中共天津市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各专委会和机关党组开展调研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把开展调查研究情况,作为评价政协委员履职标准,作为考核机关各部门工作和干部作为的内容,营造重视调研的良好氛围。

  22.发挥政协各专委会基础作用。专委会要有效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界别优势,组织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党政所需、群众期盼、政协所能的问题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在求深、求实上下功夫、见成效;要主动加强同政府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开展调研工作的委员和机关部门了解情况、知情明政;要以课题为纽带,加强专委会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23.强化政协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市政协办公厅要按照调研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为政协委员和各专委会开展调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研究室要积极参与和开展调研工作,在课题遴选、研究论证、成果转化运用上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委员学习和联络室要认真做好委员联络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委员开展调研、履行职责的情况,如实反映委员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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