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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7 17:40 10
为认真做好2023年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京卫发〔2018〕6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将考核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细则》规定的要求,2023年申请参加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人员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后,在本市连续跟师学习中医医术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
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在本市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二、报名填表要求
(一)师承学习中医人员填表要求
具备师承学习中医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以下表格填报报名资料(附表1、附表3、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其他表格、资料、证书、证件使用电子扫描PDF传送)
1.附表1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
2.附表3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
3.附表4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推荐医师意见表;
4.附件5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关系合同书;
5.附件6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师承学习手册;
6.附表7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指导老师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表;
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合同公证书》的人员,按照《细则》第十一条要求提交材料。
(二)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填表要求
具备多年实践确有专长人员条件的考生,按照以下表格进行填报报名资料。(附表2、附表3、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其他表格、资料、证书、证件使用电子扫描PDF传送)
1.附表2北京市中医医术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多年实践人员);
2.附表3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
3.附表4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推荐医师意见表;
4.附表8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医术渊源证明资料汇总表;
5.附表9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证明;
6.附表10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患者推荐证明。
三、报名及审核程序
(一)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间,登陆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信息网络平台( )进行线上报名,填报相关表格并上传PDF版资料。报名时须按本人在本市执业活动所在区选择行政区编码(选填时请注意,不能选错)。
(二)各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即区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11月11日9:00至2023年11月26日17:00间,对报名人员线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和实地调查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在各区初审后,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
(四)报名人员及推荐医师在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后,应积极配合做好接受市、区两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其报名资料开展的审核和现场核查。
咨询方式:北京中医协会 咨询电话: 。
附件:
附表1、《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
附表2《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多年实践人员)
附表3《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
附表4 《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推荐医师意见表》
附件5《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关系合同书》
附件6《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师承学习手册》
附表7《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指导老师评价意见及出师结论表》
附表8《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医术渊源证明资料汇总表》
附表9《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证明》(一般办理方式)
附表9《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从事中医医术活动实践证明)(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附表10《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患者推荐证明》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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