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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8 06:25 1
为促进我州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州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依法依规执业,根据《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现将黔西南州2024年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资格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24日。
二、报名地点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在本州内未取得从业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黔西南州2024年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资格考核。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在本州中医类别医师指导下从事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即2017年7月1日)施行前已经在本州从事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对某些专科或专病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2.在本州连续跟师学习满五年,对某些专科或专病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的;
3.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已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的不再参加报考;
2.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考之日止不满5年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予报考;
3.在从事民族医疗实践活动中有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情况严重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予报考。
四、报名提交资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民族医药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黔西南州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乡村医生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民族医药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5.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须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连续跟师学习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每年5篇,临床实践记录每年5篇,体现师承指导老师学术特长和经验的跟师学习经验总结等);
8.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9.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在附件1内填写);
10.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两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由报名点保存)。
(二)经多年民族医药医术实践的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黔西南州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乡村医生资格考核申请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民族医药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
5.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及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8.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即2017年7月1日)之后的,须提交中医医师指导医术实践活动情况证明(附件6);
9.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照片两张,须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由报名点保存);
10.获得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报考人员需提供本条中的1、2、3、4、9项资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和《传承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报考专长类别
申请参加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资格考核的人员,选择本人擅长治疗病证或科目作为专长考核内容。原则上,每人限报1个病证科目或同1个病证科目下不超过3个病证。同时,根据实际治疗情况,选择内服方药及在《中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7)中选择所用中医医疗技术,外治技术类应明确医疗技术种类,一般不得超过3类中医医疗技术。
六、审核流程
(一)县级初审阶段(2024年5月27日-6月7日)
1.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方案要求,根据报考人员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建立本地民族医药确有专长人员花名册,同时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需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在县级初审过程都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对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对复印件盖章确认,经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归入报考人员考核档案;
2.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符合考核条件的,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通过实地走访提交材料中推荐的患者、当地群众、村(居)委会及执业场所,对报考人员的从医经历、医德医风和病案医案论述进行核查;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及其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名单在申请人长期从事医疗实践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初审合格报考人员推荐名单(附件8、9)、报考材料及在初审中不合格的人员名单(注明初审不合格事由)一并报州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科。
(二)州级复审阶段(2024年6月14-28日)
州卫生健康局对各县(市)报送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复审,同时对县级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不低于20%的进行抽样复查,最终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培训阶段
公示结束后,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以临床效果、医疗安全和工作实践为主的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方能参加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资格考核。
七、考核形式
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以专家评议(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陈述,考官结合回顾性民族医药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考生专长病证的临床治疗效果、用药安全性评价、民族药辨识、诊疗实操等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临床效果、安全性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还可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其医术专长的效果。
八、考核内容及程序
根据考生使用的民族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类、外治技术类、内服为主外治为辅类和外治为主内服为辅类共四类进行考核。
(一)内服方药类
1.考核内容: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应急处理知识等。
2.考核程序分为:
(1)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渊源、个人学习民族医药经历;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实践经历及有效性(近5年民族医药医疗服务人次、围绕回顾性民族医药医术实践病例展开陈述)。
(2)诊法技能操作。考生根据申报医术专长相关的诊法技能进行口述,并根据申报医术专长相关的模拟病例进行操作。
(3)现场辨识相关中药。考核专家根据考生使用的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
(4)现场问答。围绕考生医术专长的诊断、鉴别诊断、辨证、治疗、选用方剂、风险控制、并发症处置、应急处理知识等进行问答。
(二)外治技术类
1.考核内容: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应急处理知识等。
2.考核程序分为:
(1)医术专长陈述。医术渊源、个人学习民族医药经历;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实践经历及有效性(近5年民族医药医疗服务人次、围绕回顾性民族医药医术实践病例展开陈述)。
(2)外治技术操作。考核专家根据考生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应急处理知识等。
(3)现场辨识相关中药。专家根据考生申报的常用中药目录采取随机抽取考核的方式,围绕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根据风险点考核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除考核用药禁忌和中药毒性知识外,还应当考核常用解毒处置方法。外治技术中未涉及使用中药的,可不进行现场中药辨识。
(4)现场问答。围绕考生医术专长的诊断、鉴别诊断、辨证、治疗、选用治疗方式、治疗过程和风险控制、并发症处置等进行陈述和实际演示,并进行问答。
(三)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的,增加外治技术操作考核。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增加现场辨识中药及相关理论知识考核。
九、考核结论产生
考核专家依据考核标准进行独立评分,综合计算各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值,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民族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疾病的范围进行认定,填写《黔西南州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资格考核结论》。
十、考核结果
对参加黔西南州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资格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印发合格人员名单。
十一、信息查询
州 级:
兴义市:
兴仁市:
贞丰县:
安龙县:
晴隆县:
普安县:
册亨县:
望谟县:
附件:黔西南州民族医药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乡村医生资格考核相关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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