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7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能中、能西、能中西医结合,具有综合救治能力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是华北理工大学非隶属附属医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河北中医学院教学医院,是国家医师资格(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地。
我院是201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第二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中医和中医全科两个专业,2家中医全科基层实践基地。医院临床实践技能训练中心建筑面积约861㎡,拥有各类实训室20余间,配备各种模拟教学设备、模型,满足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拟技能培训。医院现有教学科室40个,带教师资198人,其中师承指导老师55人,中医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型指导教师34人。2022年河北省中医规培结业考试2019级规培学员及并轨专硕研究生通过率。招生计划32人:中医专业30人、中医全科专业2人。(一)高等院校中医学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二)专科学历者,需已考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一)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中医学类毕业生;(三)我省往年未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类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以下简称“中医定向生”);(四)已取得中医类别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培训。河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中医住培管理平台”)于6月6日开放招录系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审核、考核录取等工作。培训招生工作按照招生宣传、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报到进岗等程序进行。报名者登录中医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培训志愿时,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中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不具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不予招生。2023年6月6日00:00至6月20日24:00。2.点击“学员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陆);3.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5.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7.单位人须完成委派单位审核盖章,定向生需完成定向单位审核盖章;我基地拟定于6月28日(9:00至11:30, 14:30至1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现场确认地点:科教处(唐山市中医医院东院区中和楼4层412室)。1.《河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1份(单位人需委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医定向生报名表须加盖卫生健康局公章或者所在单位公章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学校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晚于6月28日,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于报到前提交相关证书资料,报到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培训资格;3.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注册的同时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位委培学员提供单位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1,需用红色单位字头纸统一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提供),2023届中医定向生需携带《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复印件均用A4纸,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要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红章页和后面照片一页复印在一张,后面页如有文字信息复印在反面;工作人员验原件,存档复印件,应一次性交齐具备的材料并按照以上顺序装入档案袋。我基地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于7月14日前进行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于8月2日前,前往唐山市中医医院西院区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新招收培训对象于8月11日报到参加入院教育及考核。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科教处规培办请假,并出具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报到地点:科教处(唐山市中医医院东院区中和楼4层412室)(一)中医定向生符合招录计划的可予免试录取,超出招录计划的,我院将增加考核录取环节择优录取。(二)国家级贫困县人员(包括贫困县医疗机构委托培训人员、户籍所在地为贫困县的无单位社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考生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四)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一)学员正式录取后,需与基地签订培训协议或三方协议(委培单位)。(二)社会化学员(含中医全科社会化学员)基本生活补助(国家和省级补助)每生每月2410元,医院生活补助600元,按照考勤情况逐月发放;医院协助社会化学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险),医院承担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三)单位委培学员基本生活补助(国家补助)每生每月1670元,根据考勤情况逐月发放。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原单位承担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中医全科单位委培学员(包括中医定向生)每月享有省级生活补助,补助金额根据每年下达的省级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四)基地每年度评选表彰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奖励1000元;(六)学员结业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科教处办公地点:唐山市中医医院中和楼四层412房间科 室:科教处
审 核:史爱华
制 作:晋荆宇
监 制:张 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