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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8 10:01 24
毫无疑问,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已经成为药店圈热议的焦点话题。 早在2015年2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就发布了“2015年十项工作要点“,其中第5条提及,“要强化执业药师注册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执业药师认证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标准;研究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条件与标准,提高执业药师资源利用率”。 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关于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讨论已经从民间正式进入“官方”,同时也拉开了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地方试点的大幕。 同年8月,广东省食药监局正式发布《关于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符合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资格人员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的有关要求,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可网上申请执业药师多点执业。 将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界定为“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连锁门店)在药学人员配备符合《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前提下,另行聘用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注册到本企业执业的行为”。 规定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的职责是“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明确多点执业政策的目的是多点执业的执业药师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的补充,而不能代替强制配备的要求,与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是不同的执业状态。 设定多点执业的地域限于地级市范围内,执业单位限两家社会药店。 要求社会药店要对多点执业药师进行合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广东省成为国内最快实践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省份,其制度设计也成为各地相关试点的主要范本。此后,多个省市加入到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行列。以成都市为例,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文规定“加强零售药店药师培训,探索药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综观近五年时间内各地试点,多未激起波澜甚至不告而终,但其间积累的碎片化经验和教训,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在今年的爆发奠定了基础。 远程审方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渐成气候。简单历数,以湖南为起点,今年内已有云南、陕西、山东、山西、河北等十余省市全面推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制度。 以河北省唐山市为例,于《唐山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对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做出详细规定: 远程执业药师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适应。以10家连锁门店为基数,至少配备3名远程执业药师,每增加10家远程门店增加1名远程执业药师。纳入远程药事服务门店不足10家的按照10家计算。如有经营中药饮片的远程门店,配备的执业药师中应有执业类别为中药学的执业药师。 对远程执业药师身份做出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2家门店以上(含2家)或门店与总部为同一人的企业负责人、连锁总部从事质量管理、验收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等虽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且在本企业注册,但不得任职远程药事服务岗位。 对远程执业药师门店实践天数做出规定。远程服务执业药师应到远程门店现场开展审方和药学技术服务工作,每人每月不少于5天。 远程审方已经逐渐进入“有法可依”的初级法治阶段,或将为其摆脱“过渡性政策”的身份提供有利的契机。 从某种意义上讲,远程审方被贴附“过渡性政策”标签,仅指以远程审方代替执业药师配备职能,而其本身固有的远程服务和远程审方功能,却契合了“互联网+医药健康”的政策导向以及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未来需求,有望由“过渡性政策”向“永久性政策”转归。 此外,盘点各地远程审方政策,不乏制度革新突破之举。 以陕西为例,其于今年5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规定“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牵头,探索、试点第三方执业药师数字化身份确认和远程服务,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补充,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指导工作,同时对使用从业药师、药师的药品零售门店合理用药进行指导”。 无独有偶,云南省药监局近日发布《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中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8月5日起实施),就“远程审方”问题分别规定: 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的同时,将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向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延伸。 鼓励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探索建立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为药品零售企业提供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服务。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采取向社会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业务。 可见,远程审方已经从制度设计层面摆脱了“门户之见”,加之对“第三方”主体的支持,暗合了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应有之义。 陕西省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实行统一品牌标示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配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管理、统一服务质量管理(以下简称“七统一”)且零售门店超过30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省局认定后,执业药师可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注册执业药师总数应保证每个零售门店不少于1名执业药师,由零售连锁总部统一调配使用。 这一规定为多数省市所认可,将执业药师注册于零售连锁总部,为执业药师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区域、各门店)的合理流动扫清了法律障碍,成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此外,多地也对狭义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给予了支持。仍以陕西为例,上述通知中规定,“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药品零售门店要建立多点执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制度,并在当地市场局备案,其继续教育由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已经从制度设计阶段跨入实践试点阶段,可以想见,相关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快速落地实施,由此,2019年也可被冠以“执业药师多点执业元年”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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