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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秦皇岛市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肺病科医生、儿童康复科医生、神经内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感染性疾病科医生等6人

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8 11: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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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秦皇岛市中医医院,2024年招聘肺病科医生、儿童康复科医生、神经内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感染性疾病科医生等6人,报名截止至2024年7月15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秦皇岛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甲综合性中医医院。


医院是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河北省示范中医院、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全国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中医康养国际合作基地、国家禁烟示范医院、全国针灸临床研究中心秦皇岛分中心、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河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河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现有本部、北戴河新区院两个院区,下设两个门诊部。本部占地45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现开放床位625张,新建医用综合楼启用后,开放床位将增至1025张。北戴河新区院区项目目前在建。





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就2023年剩余招聘计划6名(事业编),采取选聘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在秦皇岛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信息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2024年9月30日(含)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2023年第三轮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2023年度第三轮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9.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2024年9月30日(含)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材料:
(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2023年第三轮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4)职称证;(5)相关岗位执业证、规培证;2024年应取得规培证书人员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6)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和社保缴费证明;(7)免冠证件照。
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合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楼4楼)
现场报名材料:同网上报名材料(1)至(6)项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面试
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成绩核定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考试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报市卫健委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公告另行制定。
选聘工作办公室: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监察室:
秦皇岛市卫健委直属机关纪委:
    秦皇岛市卫健委人事科: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
(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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