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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18 01:31 10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3月21日。现就万全县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19日~3月21日。地点在万全县卫生局医政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19日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3月20日 郭磊庄中心卫生院 万全中心卫生院
膳房堡乡卫生院 北新屯乡卫生院
梁家庄卫生院 宣平堡乡卫生院
安家堡乡卫生院
3月21日 孔家庄中心卫生院 洗马林中心卫生院
旧堡乡卫生院 高庙堡乡卫生院
北沙城乡卫生院 赵家梁卫生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网上报名打印并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一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网上下载,自行填写,由所在实践医疗机构盖章并法人签字。报考乡镇助理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试用期合格证明),一式两份卫生院盖章、考生签字并按手印。
5、试用机构不在河北的河北籍考生,除提交规定材料外,另提交户口本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6、考生所学专业、试用期类别须与报考类别一致;试用期岗位须与试用机构的执业范围相符;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须与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一致。
7、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中专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
8、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装订顺序:
第一部分: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毕业证原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第二部分:考生网上报名打印并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报考乡镇助理执业医师的考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
请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本单位及本辖区医务人员的资料的审核,务必严格按照顺序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别用曲别针固定。将所有材料装入标准牛皮纸档案袋,每人一个。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报名申请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提交证件信息一致。
2、部队现役考生和公卫类考生的报名、技能考试和笔试均由省考区统一组织,确认时间可咨询()省卫生考试中心。口腔类考生报名和笔试在张家口考点,技能考试在承德考点。
3、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制证,不得更换),照片不合格者,确认现场可重新补照。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确立一名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尽快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由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将本单位考生的资料集中到县卫生局医政科进行现场确认。过期不予办理。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把好初审关。
五、附件
1、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
2、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
书。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2014年3月12日
附件1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
(试用期合格证明)
是 卫生院的在岗人员,于2013年8月31日前到该卫生院工作,试用期已满1年,考核合格。自愿参加2014年(临床/中医)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身份、学历、聘用关系真实、有效,我已了解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相关政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上所述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印章)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随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并存考生人事档案,一份考点留存。
附件2
医师资格考试
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
为确保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特就在我单位(试用)并报考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有关情况作如下保证:
1、保证所有人员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全部真实、有效;
2、保证所有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全部真实、有效;
3、保证由我单位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中所填写试用(工作)岗位、时间、考核情况等信息全部真实。
附:报考人员名单
试用单位(盖章):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试用单位留存,一份考点留存。
附件3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符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省内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的学历认定,按照《关于石家庄卫生学校等毕业生参加医护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5〕44号)执行。凡2005年(含05年)之前入学的毕业证书有省教育厅审核验印的学生,允许其参加考试。2005年之后入学的,严格执行经评估的学校和专业目录。
3、2010年4月份以后,中等医学教育专业设置只有农村医学专业。农村医学专业只能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入学;且户籍和毕业学校应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只能到村卫生室和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执业。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名单已逐级上报卫生部备案。
4、试用机构不在河北的河北籍考生,除提交规定材料外,另提交户口本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5、体育院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医学)专业毕业,不能报考医师资格。
6、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医师资格。
7、心理学、法医学、病理学等专业不属于临床医学,其毕业生不能报考医师资格;
8、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开具,如在村卫生室试用的,只能由村卫生室开具证明,不能由乡镇卫生院代开。
9、对学历难以认定的,可要求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10、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执业注册时间在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下一年度的,其注册时间按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年度计算。
(二)、乡镇助理医师考试
1、为解决我省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不能满足需要的问题,今年,我省将继续组织此类考试。此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乡镇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学历条件与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相同。
3、乡镇助理医师考试只设临床、中医两个类别,持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乡镇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材料除提交申请表、毕业证原件、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试用期合格证明)。
5、取得乡镇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医师资格证书》标记 "乡村" 两字,只能注册在报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
6、乡镇卫生院必须是1960个乡镇卫生院之一,考生必须是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岗人员,村卫生室的执业人员不能报考乡镇助理医师考试。
(三)、卫生保健专业报考
1、中等职业学校中卫生保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乡村医生。目前,卫生保健专业只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医师资格证书》标记 "乡村" 两字,限定申请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2、评估过卫生保健专业的学校有昌黎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04年5月评估)、沧州渤海中等专业学校(2003年1月)、秦皇岛卫生学校(2008年12月24日)。
3、2003年、2006年举办的二年制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取得卫生保健或社区医学(乡村医生)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按照卫生保健专业对待(学校目录见附件)。其中持社区医学(乡村医生)专业毕业证书报考的,需由考点将考生报名信息中的毕业学校专业改为卫生保健。持此类毕业证书报考的可不补学时。
(四)、审核内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主要有申请表、毕业证原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等。持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博士)报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以专升本的本科学历报名者,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2、考生所学专业、试用期类别须与报考类别一致。
3、申请表上的身份证号码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以身份证为主。
4、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须与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一致。
5、部队聘用地方人员填报单位隶属应为 "部队聘用" 。
6、毕业证与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同样有效。
7、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试用机构名称的准确性、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性、学历、工作年限等关键信息点进行认真核对。
附件4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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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系、 专业 |
医 学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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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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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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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级别 |
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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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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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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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岗位类别 |
试用期 岗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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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 工作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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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满一年的 考核情况 |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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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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