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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18 05:13 8
一、挂号须知
1、全部号源分时段预约,提前开放8日内100%普通门诊号源和100%的专家专科号源。各种预约形式联排,按先后顺序预约,约满为止。
2、预约诊疗服务必须实行实名制登记,持患者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籍簿、驾驶证、军官证、护照均等同视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自助机仅读取居民二代身份证件信息。
4、预约时段截止于当诊日06:30和13:30前,即当日上午诊疗时段的号源截止于06:30时,下午诊疗时段的号源截止于午间13:30时。
5、医师出诊信息存在一定的变动性,以门诊大厅当日出诊信息为准。
6、预约诊疗服务不加收费用。
7、预约挂号者在预约时段享有优先就诊权利,过号号源作废。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特殊权利。请您按约定时间到诊区报到。
8、约诊患者在同一就诊日预约医师数量不得超过3位;预约同一位医师限号1个。
9、因诊疗号源有限,预约诊疗服务的患者因故取消预约时,必须于约诊时间的前一天18:00前,通过原预约渠道确认取消。逾时不予办理。
10、当月限取消预约1次;当年内累计超过3次将被取消享有预约服务的资格,请谨慎对待。
二、就诊须知
1、诊疗手册内有您历次就医的记录,请妥善保管,复诊必带。
2、详情请参阅“门诊就诊流程图”及大厅各项提示。
3、预约诊疗患者按约定时间应诊,按国家相关政策,预约诊疗享有优先权。
4、门诊就诊次序原则上按挂号先后顺序进行。就诊时请将挂号凭证和诊疗手册交诊区分诊护士,在指定区域内候诊。
5、诊疗全程请勿吸烟。
6、有特殊困难或特别需求的患者,请随时与分诊护士联系。
三、入院须知
1、住院患者或患者家属持医生开具的入院申请单,前往住院服务中心办理批床、预约床位手续,需要携带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入院证、医保卡、医疗手册,异地患者需携带转院证或转诊单,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入住对应病区。
2、住院患者必须在住院服务中心办理住院手续后方能入院治疗;急救危重病人先抢救,后迅速补办住院手续后方能继续治疗。
3、因病人病情随时有可能发生变化,为了您的安全,未经主管医师及护士长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夜不回病房者发生病情变化或出现意外情况,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4、病情需要陪护的病人,每床只限一人陪护。
5、住院患者及陪侍人员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医疗场所及其他病房,不得私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护理文件,不得干扰医疗护理工作。
6、住院患者要穿医院病号服,不串病房,不随便进入医护人员办公室。
7、请您爱护医院公物及医疗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请您们保持病区清洁、整齐、安全、安静,不得在病区吸烟、酗酒闹事、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不得将婴幼儿带入病室。
9、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10、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病房,病区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及乱拉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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