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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公告

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25 02:03 1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公开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1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盐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学位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1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盐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专业名称参考研招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3.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中,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开除党籍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拒服兵役者;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的学生(不含2024年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10月18日下午17:30。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下午17:30。

   注意事项:网上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登录报名网站,用本人手机号注册求职者账号,选择招聘岗位进行填报并提交审核。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的阶段,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知识、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律法规及医德医风等。

   1.笔试准考证打印

  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三)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安排

  3.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点候考,考生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2)面试要求:考生根据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室,面试考官根据考生的表现进行面试测评。

  (3)面试结束:考生立即退出面试场地,离开面试考点。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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