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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7 21:58 9
天津2024年中医师承最新政策是什么?天津地区中医爱好者一起来看一下2024年最新中医师承相关政策,详细内容如下:
中医师承教育是通过教师手把手带学徒的一种传统教学方式,也是我国几千年来中医教育传承的主要形式。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师承教育的政策:如2017年正式实施的《中医药法》、原卫生部52号令和原卫计委15号令等,一定基础上助推了师承教育发展。
中医师承是中医零基础者及无全日制中医医学学历人员学习中医、走上合法中医执业道路的唯一途径。
报名条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六条 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师承专长报名:
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拜师要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
第八条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中医师承招生对象:
1.自学中医多年但无中医医学学历不能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
2.有中医药一技之长,无中医学历资格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
3.祖传中医药技术行医多年,但无中医学历资格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
4.医院护士、药房店员、中医理疗康复从业者等从业人员;
5.西学中从业西医⼈员(含临床、⼝腔、公卫);
6.中医零基础希望长远想从事中医药事业的兴趣爱好者;
7.未考上理想⼤学的⾼中毕业⽣或医卫类中专、⼤专及本科在校学⽣;
8.全⽅位系统进修中医希望成为基层名中医的⼴⼤基层医⽣。
考核方式及内容——《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
第十一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十六条 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第十七条 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中医师承三年学习内容:
证书样本——《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中医师承出师待遇:
待遇一:按卫生部52号令考取中医医师资格
待遇二:按卫计委15号令考取中医医师资格
待遇三:西医获得中医药处方权
西医临床从业人员参加中医师承,获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者,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中医师承政策汇总:
政策一:原卫生部52号令
出台政策: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52号令),指出:以师承方式连续跟师3年后取得师承出师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实习1年,凭此证可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拿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注册满5年,可以报考执业医师。
政策二: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
出台政策: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 医 药 事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的文件,指出: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定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
政策三:中医师承好的选择
出台政策:《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政策文件: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政策四:《中医药法》实施
出台政策: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实施,第十五条中规定: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凭《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即可备案中医诊所或者在医疗机构从业。
政策五:国家卫计委14号文件
出台政策:2017年12月1日,国家卫计委14号文件《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规定: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政策六:原卫计委15号令
出台政策:2017年12月20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文件明确:考核合格由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此证书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印制;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注册5年后,可以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试。
政策七:各省相继响应号召
出台政策:2018年,重庆、安徽、江西、江苏、广东、河南、天津、四川、福建、湖南发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四川省推荐医师仅需5年以上执业经验即可;福建省推荐医师仅需要主治以上医师即可。
政策八:非医药类人员以师承学习
出台政策: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支持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的师承教育。规范非医药类人员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中药;支持经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师承方式传承其独特技术专长。
政策九:获取证书即可开处方
出台政策:《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国家政策文件中指出: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实习1年,凭此证可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拿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注册满5年,可以报考执业医师。拥有执业医师证后,既可拥有处方权。
政策十: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制度
出台政策2019 年12 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第61中指出: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第70条中指出: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
政策十一: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
出台政策:2021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也指出: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增加多层次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
政策十二: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制
出台政策: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中医药专业组织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中医师承证书的获得不仅是对个人医术水平的认可,更是一种行业的持证执业证明。因此,了解最新的中医师承政策对于希望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人士来说尤为重要。只有掌握最新政策,才能确保自己的报名符合相关的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为中医师承学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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