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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7 21:59 10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中医药条例》要求,现将2023年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术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在我市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截止2017年7月1日前满五年);
2.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3.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医疗机构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截止2023年12月1日前满五年);
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经师承教育考核合格;
3.由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三)取得本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截止2021年12月1日前,已经取得本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
2.取得本市《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后,再次跟随《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中老师连续学习满两年。
(四)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截止2017年12月20日前,已经取得证书);
2.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
(五)已在外省、市、自治区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拟注册至本市的。
二、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须按照《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材料一览表》所列顺序进行装订,审核后材料不予退回。另涉及使用中药的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外,还需提交《天津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药应用申报表》。
(一)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6.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
7.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等。
注: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和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两者选其一即可。
(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经公证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跟师时间自跟师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7.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连续跟师学习证明、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
8.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等。
(三)在本市已经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表中“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不提交);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经公证处公证的再次跟师学习合同(跟师时间自跟师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7.再次跟师学习中医满两年的的证明材料(连续跟师学习证明、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
(四)取得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专长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表中“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不提交);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本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取得外省区市《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资料一览表》;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表中“推荐材料一”和“推荐材料二”不提交);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四类:1.内服方药;2外治技术;3.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4.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内服方药。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四类中的某一类进行填报。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中“医术专长”填写内容为准。
四、报名程序
(一)平台报名
(二)现场确认审核
12月12日至2024年1月5日,申请人可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卫生健康委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涉及在多个区长期临床实践的,可向实践时间最长的区卫生健康委提出考核申请。
各区卫生健康委在受理申请人报名时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缺漏的,区卫生健康委将退回申请人的材料并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各区现场确认审核地点和受理时间见附件1。
报名相关信息材料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
各区卫生健康委完成审核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考核信息、推荐医师基本信息、审核意见等情况在其长期实践及居住所在地进行公示,并于2024年2月1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人材料及公示情况于2024年2月4日至2月5日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四)复审公示
经市、区两级审核确认后,将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将通知考生,按要求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地点和时间以个人准考证为准。
五、考核内容
市卫生健康委委托专业考试机构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申请人的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考核。具体考查申请人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与擅长治疗的疾病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和技能、医患沟通与医学伦理、常用中药的临床应用等知识和中医药诊法技能。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可靠,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信息需要手工填写的,填写应清晰可辨认。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需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并在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四)相关政策可咨询报名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1.各区现场确认审核地点和受理时间安排表
附件2.报名相关信息材料:
(1)申报资料一览表
(2)推荐医师承诺书
(3)多年实践人员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
(4)患者推荐证明
(5)中药应用申报表
(6)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
(7)中医医疗技术手册2013年普及版
(8)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设置及工作满15年证明
(9)连续跟师学习证明
(10)中医师承学习人员跟师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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