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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7 22:16 1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执行;以辅修专业报名的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批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及缴费、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单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0月26日上午9:00,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考察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医学综合知识的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100%,若同分者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公布
(三)资格复审
(四)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并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市教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由院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面试环节;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先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医院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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