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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专长 2024-10-07 17:10 10
北京市近期发布了有关中医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新政策,旨在为那些通过师承学习传统医学或在临床实践中具有一定专长但没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提供一个考试途径。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并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认可提供新的机会。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以及《北京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北京市开展传统医学师承考核的具体安排如下:申请者需要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完成表格后,申请者需将其提交至指导老师所在的医疗机构,由该机构审核同意后,再由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
申请者需登录报名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交相关信息。在信息提交后,需等待5个工作日以完成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应按照要求准备现场提交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的基本条件是,申请者必须在师承学习过程中连续跟随老师学习至少三年。申请者还需要经过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的审核,并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在报考材料方面,申请者需准备以下文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白背景彩色照片2张、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三年带教期间的出诊证明以及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承学习过程中,申请者需要按规定填写《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记录内容包括指导老师制定的三年教学计划、每年度个人学习计划、临床实践学习记录(每年不少于1000学时)、每年度的临床病案记录(不少于100例)、理论学习记录(每年不少于50篇)以及指定集中培训记录(每年不少于20学时)。
对于师承人员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带教老师需持有中医或民族医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相关领域有15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职务任职资格。师承人员和带教老师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来确认,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才能生效。
师承人员在完成三年的跟师学习后,可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参加出师考核。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重点测试申请者在传统医学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对指导老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继承情况。考核不涉及西医内容。
考核合格后,师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经过试用期满一年并通过考核后,即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这一新政策为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系统的考试路径,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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